长春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5〕46号
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提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抽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12日。
二、检查范围
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
三、主要检查内容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长工院教字〔2019〕51号)有关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规范性及成果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规范性。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指导教师的选定、课题的审核、中期检查、评阅以及毕业答辩的规范性等。
2.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质量。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逻辑性、完成情况、前期调研工作、设计书(论文)水平、图表及作品质量以及查重情况等。
四、检查安排
1.各教学单位须对本单位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进行自查。
2.学校对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进行抽查(清单详见附件)。
五、抽查毕业设计(论文)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文件类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指导书;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及题目审查表;
(3)科研选题需要提供教师科研项目题目。
3.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开题报告及审核表;
(3)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包括计算说明书、图纸等);
(4)外文翻译;
(5)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查报告。
4.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2)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后期检查记录及检查记录表等;
(3)教学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后期检查总结材料;
5.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及成绩评定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表;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
6.教学单位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7.其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方面及相关会议记录材料
六、要求
请各学院将被抽查的毕业设计(论文)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中心不受理教师个人提交材料。于10月30日下班前报送至督导办公室(逸夫图书馆2楼校史馆旁边,联系电话:17843350155;联系人:高鹏昆)。
附件: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清单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