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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专项小组

作者:时间:2021-10-12点击数: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项目工作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教务处处长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高教研究所、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教师发展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相关人员。

2.培养过程项目工作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高教研究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美育劳育教育中心、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

3.教学资源与利用项目工作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员:教务处、科学研究处、资产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

4.教师队伍项目工作组

长: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人事处处长

员:人事处、教务处、科学研究处、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高教研究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相关人员。

5.学生发展项目工作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处长

员: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友工作办公室、体育教研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校医院、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相关人员。

6.质量保障项目工作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主任

员: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高教研究所、团委和学校教学督导组等部门相关人员。

7.教学成效项目工作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学生工作部(处)、高教研究所、招生就业处、团委和学校教学督导组等部门相关人员

上述7个专项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承担项目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并完成相应项目的自评报告撰写工作。

8.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主任

 员: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科学研究处、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学院、高教研究所、图书馆、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和教学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搜集、统计、分析与核定,完成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9.后勤保障组

长: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保障处处长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员: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财务处、资产处、保卫处、医院等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育人环境建设、校园环境整治等工作,为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条件保障;负责线上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包括线上看课听课、线上访谈座谈、线上调阅材料等)和网络布局;负责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期间的专家生活工作条件保障等。

10.宣传与校风建设组

长:分管宣传工作副书记

副组长:宣传部部长

员:宣传部、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和教务处等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校风建设方案;组织、动员全校师生参与评建工作,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干部作风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制定宣传方案;负责学校整体文化氛围营造工作;负责学校所有宣传媒体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核评估工作期间影像记录、留存工作。

11.督查组

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副书记

员:纪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和评建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干部履职情况、各单位评建任务落实情况和教职员工在评建中的工作状态情况的督查,及时查处不履职、责任不落实和工作消极的相关人员;对认真履职、工作积极主动且完成任务质量好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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