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有效开展自评自建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制定了《长春工程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单位评建工作任务》。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教学单位在评建工作中深入解读和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评建工作任务。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单位评建工作任务
长春工程学院评建工作办公室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